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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普通高考)
2017-06-20 09:10     (点击: )

学校全称: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地址:合肥市巢湖市姥山南路

录取规则及要求:
⒈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⒉除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余专业不限制男女录取比例。
⒊体检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⒋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学校开设英语课及德语、韩语选修课。

⒌投档成绩相同时:
⑴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考生。
⑵优先录取文体有特长的考生。

⒍所有专业无分数级差,也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⒎按“专业清”的办法进行录取。对各轮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顺序和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对服从调剂的考生,则录取到未满计划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⒏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晰、听辨灵敏。

⒐颁发证书: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邮编:238000
电话:0551-82364313、82364123
网址:http://zs.htc.edu.cn/

其他:
⒈奖助措施: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安徽省农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设立校内奖学金、特困学生补助、勤工助学等。
⒉推荐就业。坚持实行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原则。目前我院已与省内外多家用人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为毕业生实习和就业提供优质服务。
⒊毕业生实行双证制。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相关专业学生毕业除获得学历证书外,经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还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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