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合职院教〔2018〕10号》要求,决定对我校2015年-2018年上半年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2018年度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5年-2018年上半年立项且未结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其中结项验收18项、中期检查66项(附件4)。
二、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项、原因、建议与对策;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等。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两类,到期项目实施结项验收,未到期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各二级学院负责对项目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其中对结项验收项目在各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审核评审。
1、项目组自查(2019年1月9日-16日)。
项目组负责人组织项目成员,对照项目申请书既定的研究任务和承诺的研究成果开展项目自查,并根据项目研究进展,认真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或《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附件2)》。
中期检查项目需提交:
①《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三份;
② 阶段性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结项验收项目需提交:
①《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一式三份;
② 研究成果(正式刊出论文、出版论著、授权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③“质量工程专项经费使用登记卡”。
2、二级学院自查(2019年1月17日-21日)。
各二级学院成立项目检查验收小组,以评审会形式进行自查验收工作,各项目自查结论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同意延期)、E(建议整改)、F(撤项)六个等级,并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汇总表(附件3)》。因故不能按时结项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项,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
3、学校检查(2019年1月22日-24日)
对结项验收项目在各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审,结项验收等级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同意延期)、E(建议整改)、F(撤项)。
四、其他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对本单位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到期项目必须结项验收。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已到期未结项又未申请延期的项目,作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进展或结项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均以申请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成果要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论文等成果需标注项目编号。
3、本次检查和验收的结果将作为今后校两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重要依据。对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将给予优先立项。
4、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结项验收报告书中的经费决算应与质量工程经费使用登记卡一致,且通过校计财处、校监察审计室审计、校教务处审核。
5、所有材料(《检查验收汇总表》、《结项验收报告书》、《中期检查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在2019年1月21日前报送教务处质量工程办公室(行政楼213室),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同时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胥振国 82394051;胡思民 82321753。
附件1: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2: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
附件3: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汇总表;
附件4:2015-2018年上半年立项且未结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