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组织申报 2023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建筑工程学院积极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统筹规划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
一、评审项目的范围
2023年校级科研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申报项目
二、评审的内容
1、项目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对申请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2、本年度常规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旨在以解决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科技前沿需求为目标,聚焦“四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软件、产业技术基础)突破和应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发挥优势学科专业作用。
重大项目重点支持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重点项目重点支持计划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的教师。一般项目重点支持学校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开展科研活动。其中,重大项目推荐不超过年度常规项目数的10%,重点项目不超过常规项目数30%。
3、专项项目应符合相应子项目的申报要求。
三、评审时间
2022年11月18日8:30-11月21日23:59
四、评审地点与方式
教科研系统线上评审
五、评审结果
经评审专家评审、提出评审意见、返回项目负责人修改完善、线上提交形成最终检查结果。
建筑工程学院
202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