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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征订管理办法
2017-01-18 14:07     (点击: )

    教材是教师传授知识、学生学习知识和技能的重要载体,是开展教学的必备工具。搞好教材建设与教材供应,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实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为了做好学院教材管理工作,满足教学需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教务处是全院教材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全校教材的订购、发放、经费核算,并负责教师校本教材的审批、印刷、发放、评优推荐出版等工作。

二、教材的选用原则

1.适用原则:选用的教材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并具有科学性、启发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

2.选优原则: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或省级规划高职类教材,或我院主编的校本教材。

3.更新原则:要结合学科、专业的调整,加强教材的更新换代,各专业应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高职类教材。

4.减负原则:一门课程只选用一种教材,如确因教学需要配备辅导教材的,须向所在系(分院)部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批准,任何教师不得私自向学生出售教材。

三、教材选用征订程序

1.教材按学期征订,教研室主任组织召开教材选订工作会议,由主讲教师推荐,会议讨论决定选购教材的名称、版本等信息,并认真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订申请表》(见附表1),交系(分院)部教学秘书汇总《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征订申报表》(见附表2)。对有异议的教材可由任课教师向教务处提出。

2、教学秘书将《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订申请表》、《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征订申报表》报经系(分院)部主任审核签字盖章后(电子稿、纸质稿各一份)一起于每年6月下旬(12月下旬)以前报教务处教材科,教务处对选用教材进行审核后方可使用。

3.教材在征订过程中,供书方有问题(如:信息不准确或市场无货,非正规出版物、包销的和二渠道教材等)而无法征订的,教材科及时通知到相关系(分院)部, 相关系(分院)部须在三个工作日时间内作出调整。

4.每学期在开学第二周办理一次补订。由系(部)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征订申报表》(见附表2),经系(分院)部主任审批后,到教务处办理补订手续。

5.选用院内教师编写(主编、参编)的教材(提供样书),必须按要求填报《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编写申请表》(附表3),履行审批手续,否则不许征订。若使用非正式出版的自编讲义(实习、实验报告等)由系(分院)部审定,需列在计划内。

6. 对超过时间要求,教研室提不出统一意见、或不提交选用清单的,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务处有权根据以往使用情况和教材出版信息,择优选订。

7.学校不负责包销任何形式的自编教材,根据教学需要从严选用校本教材。选用此类教材需所在系(分院)部书面提出相关教材的情况说明及选用原因,将样书及出版合同(原件)提交教务处备案,由教务处组织院内外同行专家进行论证后方可选用。

四、教材选用征订管理

1.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加强对教材的编写、评价、推荐、选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研究和解决教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教务处负责教材选用的审批和日常管理,未经教务处审批,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向学生发售、推销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等。对征订中出现问题的教材将提交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分管院长处理。

3.各教学系(分院)部负责教材选用,应从提高教学质量的高度,不断加强教材的“精品意识”,努力提高教材选用质量。

4.教务处和各系(分院)部应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研究,鼓励我院教师编写教材,及时组织对教材的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开展教材评价和评优工作,进一步推进教材选用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5、积极组织广大教师申报省部级以上规划及其它高水平教材的编写;对有特色、有优势、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居领先学科,可向学院申报校本教材;学院校本教材进行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立项管理、统一组织编写和出版。

6、各系(分院)部不得选用任何形式包销教材,人情教材。避免使用二渠道教材。凡对影响教学的,造成后果的一经查实,学院将实行追究制。

7、对征订中出现影响开学的出版社,将实行黑名单制,下学期不再选用其出版社教材。

五、教材的计划、订购和编印

1.为保证教材能于课前及时到位,须加强教材订购的计划性。教材科每年12月组织各系(分院)部征订下年度春季教材,6月征订当年秋季教材。

2.各系(分院部接到教材科印发的教材征订计划后,组织各教研室认真研究组织教材订购计划,确定教材版本,并交系(分院)部汇总教材征订单,经系(分院)部主任签字后及时报送教材科。

3.教材科根据各系(分院)部报送的征订单,将各系(分院)部征订的教材清单汇总并及时征订。

4.教材一经征订不得轻易变更,如因特殊原因(如教学计划等)必须变更时,应由系(分院)部提出书面报告,经教务处审核批准。

5.教材的征订和采购一律由教材科统一负责办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征订和采购。

6.教材科应与教材发行单位保持联系,广泛收集教材信息,及时与有关系(分院)部沟通,提供教材目录和内容介绍,使教师能根据不同的使用对象选择适用的教材。

7.因教学需要而又无法订购到相关教材需自行编印教材(含讲义)时,由系(分院)部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后,教材科负责印刷工作。各系(分院)部应严把自编教材(含讲义)的质量关。

六、教材的领发、出售和费用核算

1.教材科按各专业所开设的课程为学生准备教材,应保证人手一册(以上学期领用数字为准)。各班学生于新学期开学前三天内,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组织学生统一到教材科领取(新生班级由班主任带队领取)。

2.对转学生、留级生或插班生等情况来的学生则由系(分院)部在计划征订前提供该生相关材料和文件给教材科申报备案,过时申报的则不予补订。

3.学生因遗失、损坏需重新购买教材的,在教材库有教材的情况下可交费购买。对因质量问题的教材则优先更换。

4.任课教师所用教材由各教研室统一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领用登记表》(附表4),到教材科提前领取。教师领用教材仅限本人本学期所授课程,不同学期使用同种版本教材的,不得重复领用。

5.领取教材时,应仔细核对书名、编者、版次、数量、价格等,并在领用单上签名确认。所领用教材如有印刷、装订等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教材科反映,教材科应与有关方面联系并尽快解决。

6.教材费用每学期结算一次,教材科对各班学生教材使用情况进行核算,并将学生教材费用结算在毕业前单报送学院财务部门。

附件【教材征订表+领用表(20121226更新).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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