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建筑工程学院积极组织开展2026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统筹规划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
一、评审项目的范围
2026年校级科研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申报项目
二、评审的内容
1、项目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对申请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2、自然科学项目:应立足合肥,面向长三角,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科技服务,围绕产业转型需要,深化与本地企事业单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实践意义,突出新颖、先进和实用的研究课题。
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应聚焦合肥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理论与实践问题,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发挥优势学科专业作用,注重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强化应用对策研究。
3、预期研究成果应聚焦应用价值和成果转化,把研究过程转化为育人过程,把研究型课题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资源、实物产品、横向到账经费或申报更高级别的项目等;原则上仅论文为预期成果不予以推荐。
4、原则上项目要来源于企业及生产实践,与学校相关专业发展关联度高;项目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5、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较高的可行性,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清晰合理。
三、评审时间
2025年11月27日8:30—11月29日23:00
四、评审地点与方式
教科研系统线上评审
五、评审结果
经评审专家评审、提出评审意见、返回项目负责人修改完善、线上提交形成最终检查结果。
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