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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2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11-30 08:25     (点击: )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研究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合职院教[2022]50号)文件要求,建筑工程学院决定对我院202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开展申报评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的项目范围

202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申报项目

二、申报评审方式及流程

1.教科研秘书准备项目申报书电子材料、汇总表,并向评审专家传达学校文件要求的评审规则和注意事项。

2.由名专家成员对照教科研项目评审表,对每位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申报书逐项打分,并记录申报书中的问题。

3.评审完毕后,由专家组长审核同意。

4.教科研秘书汇总问题清单,通知所有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将申报书上传至质量工程系统内。

三、申报评审相关要求

l.申报人根据《202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立项原则自主命题。已在各类质量工程项目中立项的或高度相似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各类校级项目限1项,项目参与人最多参与两个项目,各类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不超过5人(教学创新团队除外)。各类项目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计划研究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4.01

3.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科研类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以往同类校级项目未结项者;近两年由于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撤项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三、评审时间

20231218:30~12423:59

四、评审地点与方式

线上评审

五、评审结果

经评审专家评审、提出评审意见、返回项目负责人修改完善后提交最终申报材料。



建筑工程学院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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